
暑假期间,沪港两地的公开考试陆续发榜,毕业生寻找工作的高峰期再次出现。一直以来,大城市被视为“充满机会的地方”,但实际上毕业生寻找工作,不仅需面对同城居民,更要面对大批外地毕业生的竞争,相信沪港两地的朋友对这种就业竞争的态势都不会感到陌生。
然而“劳动力涌现”造成的另类负面影响则逐步浮现,文化背景的差异使沪港两地求职者关注的焦点各不相同:上海求职者最为关注的是“劳务派遣”雇佣形式的泛滥;香港求职者则更关注最低工资调整的涟漪效应。虽然上述两地求职者关注问题的重点各异,但实际上关心的却同是薪资待遇问题。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国内就时兴“劳务派遣”的雇佣形式。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求职者并非直接受雇于为其工作的公司,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求职者签订雇佣合约。“劳务派遣”公司会向雇员工作的公司收取费用,再支付雇员的薪资,与所谓的“外包合同”(Outsourcing)略为相同。
“劳务派遣”的初衷无非是为了增加用人公司雇佣方面的弹性、解决部分用人公司架构内不允许有过多雇员等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减低用人公司所需承担的各种责任。不过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用人公司往往同时也自行聘用“正式职员”,而其待遇远较前者为佳,两者差距可达数倍之巨。除此以外,“正式职员”无论在福利待遇以及升迁机会方面都占有明显的优势。
“同工不同酬”容易引起纷争,其合法性的争议也无日无之。不少人士倡议取缔“劳务派遣”这种形式的事实雇佣。不过,笔者却认为这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毕竟雇佣并非奴役,在劳动市场中,员工不满意工作待遇尽可以另谋高就,不存在强迫工作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追求更好的待遇和自己应享受更好的待遇显然是两个不同的命题。相信绝大部分的人都对自己眼下的工作环境不甚满意,或是薪水偏低、或是福利不够、再不然就是工作压力大、超时工作时间太长等等,可是劳工市场受供需调节,价格与供需平衡有直接的关系。而目前大城市劳务巿场的现实情况是,文职工作的供给远大于办公室的需求,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雇员福利待遇偏低也是自然不过的事。
近年的劳务巿场,大学毕业生的供应越来越多,但是用人公司的岗位工作难度并未相应的提升;此外创设职位的增速也不及毕业学生的增速,以致绝大部分工作岗位存在员工的可替代性。说白了,就是延用“劳务派遣”这种“不甚吸引”的雇佣形式招聘也不愁聘用不到人。
如果劳务巿场供需情况逆转,就业形势就乐观得多。极端的例子莫过于广东的工厂,当地企业就算加薪、提供丰富的文娱活动以及福利待遇,也请不到足够的人手,只有进一步提高薪水“招兵买马”了。
可见“劳务派遣”并非造成待遇参差的主要原因,把一切目前的雇佣矛盾问题都归咎于“劳务派遣”公司,实有不公之处。
造成“同工不同酬”问题的另有“元凶”,我们下周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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