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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作者:    发布于:2020/7/18    浏览量:111

    社保代理讲述第三十二条在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向原批准机关申请续展,原批准机关复核后,对合格的,换发证书;逾期未申请续展的,其 《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 过期失效。第三十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取得批准证书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对日常监督检查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检查仍不合格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其资格,并收缴 《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 ;对不合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注销其诊断资格。第三+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其设立的专家库定期复审,并根据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第六章罚则第三+五条用人单位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卜的罚款。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七条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并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三+八条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并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第三+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 《 职业病防治法 》 及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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